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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通知
要找一篇优秀的文章,我们向您推荐“收集通知”。在我们所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中,我们经常关注最新的公告通知。这些公告信息都旨在普及当前社会相关的知识和消息。我们将为您提供各种相关领域的信息和建议!
收集通知【篇1】各班班长、团支书:
2011年合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在丰富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同学们集合专业特色,发挥专业技能,结合实际,深入社会,在顺利完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同时,加强了自身思想道德素质修养,真正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专业服务地方。为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的丰硕成果,现要求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结合自身社会实践活动内容,本着求实、认真、务实的态度,撰写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报告,要求如下:
一、收集要求
(1) 参加一般团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以团队为单位,每个团队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字数不少于。
(2) 参加社会实践小组的学生应分组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报告,报告不少于文字。
(三)、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一般团队或社会实践活动小组的同学,每人提交一份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字数不少于。
2、 暑期社会实践成绩报告格式要求
(一)、内容
它必须包含四个部分:标题、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如果从他人的文章中引用了参考文献,则具体顺序如下:
1、 标题
2、 摘要
3、 关键字
4、 正文
(二)、版式要求
1、纸张:a4纸
2、字号及字体:
姓名:4号仿宋;
系、年级、专业、宿舍地址、**号:小四宋体;
标题:2号宋体字
摘要:四号楷书,摘要的两个字是黑体字
引文:小4号宋体字
正式文本部分:一级目录为小四粗体,其余部分为小四号宋体
3、行间距:
行距是19点的固定值,单词间距是标准值。
4、页边距:
上3.0厘米,下2.5厘米,左2.8厘米,右2.8厘米,1.5厘米。
三、提交注意事项
(1) 2011年9月2日22:00前,班长必须将每堂课的社会实践成果报告打包寄至指定邮箱
(2) 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应当按照上述要求撰写,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3) 一切社会实践成果报告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撰写。不得无中生有、夸大事实、剽窃他人。
(四)、合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团支部、学生会会从众多社会实践成果报告选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并对作者予以表彰。
(5) 如果您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相关负责人:
韩晨旭136******
查看更多>>或许你正在寻找范文作为公告通知的参考资料吧?无论何时大家都对公告通知情有独钟。普普通通的信息和一些重要事件都可以被归为公告通知。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我们为您推荐了一篇题为“征收通知”的非常精彩的文章。相信这篇文章会带给您很多收获,希望你能够学有所得,得益无穷!
征收通知【篇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74号
颁布时间:2006-5-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营业税税收政策。
(一)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
(三)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四)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对外销售住房,不得减免营业税,确保调整后的营业税政策落实到位。对擅自变通政策、违反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住房给予税收优惠,影响调整后的税收政策落实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情况,应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三、各省级地方税务部门要加强部门配合,积极参与
查看更多>>我们为大家精选了一篇网络上备受好评的“收楼通知”文章分享。在日常的生活环境中,我们一般会经常查看最新的公告或者通知。公告通知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醒人们关注特定的问题。为了方便你,我们提供了这些文件供你参考和使用,希望你在学术和工作上都能取得辉煌的成就!
收楼通知(篇1)尊敬的先生/女士:
恭喜阁下!您购买的正林城市公馆房已具备交付条件。因需要收楼的业主较多,为了保证收楼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别安排分批入伙的方式。请您于20xx年1月日前来办理收楼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每周一至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17:00。
二、办理地点:正林城市公馆销售中心
三、办理收楼手续需携带的资料:1、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四、须向开发公司缴清的.费用(已缴清的请带齐相关的缴费凭据原件):1、房款;2、办证费。
五、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等相关约定,应向物业公司缴交的费用有:1、物业服务费按房屋买卖合同的建筑面积计:住宅:1、3元/月/㎡计算(不含公摊费);商铺:25元/月/㎡计算;按季度收取,公共水电费用由关联业主共同分摊;2、预交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每户预收300元水电费调整金;
六、业主需对所属物业进行装饰装修的,可在收楼后向物业公司申请办理,签订《装修管理办法》并缴纳相关费用:1、装修保证金:3000元/每户(装修完经验收合格后即可退回)。
七、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阁下应在本《收楼通知书》明确期限内办理收楼手续,如逾期一个月未办理收楼手续的,则视作本公司已将房屋正式交付给业主。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xx年1月15日
收楼通知(篇2)尊贵的.业主:
您好!现诚邀您前来销售中心办理收楼,为节约您的办理时间,烦请您备齐以下资料:1、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份;3、全额购房发票(原件)4、契税寒冬证明5、专项维修基金缴款单6、结婚证(或未婚证)7、户口本8、(管理费划扣)肇庆地区的农业银行卡(借记卡)9、业主及家庭成员输出入证需各提供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10、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11、若代理人输需出具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2、若办理车位卡,需提供身份证及行驶证
查看更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对于公告或通知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公告通知的权威正规性使它更容易受到人们的关注,这篇“征收通知”是励志的句子的心血之作希望它能够被您欣赏,请将这个网址收藏起来方便您下次查看!
征收通知 篇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劳务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现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二)“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三)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
二、关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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